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地方性砷中毒诊断标准 |
英文名称: | Standard of diagnosis for endemic arsenism |
中标分类: | 医药、卫生、劳动保护 >> 卫生 >> 公害病诊断标准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|
发布日期: | 2001-11-14 |
实施日期: | 2002-05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1900-01-01 |
提出单位: |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 |
起草单位: | 中国地方病协会氟砷专业委员会 |
起草人: | 马恒之、王连方、戴国钧、梁超轲、吉荣娣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4-04-23 |
页数: | 平装16开, 页数:5, 字数:7千字 |
书号: | 155066.2-14245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地方性砷中毒临床诊断及分度标准。本标准适用于地方性砷中毒流行病学调查、防治及监测工作中监床诊断。不适用于急性或亚急性砷中毒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没有内容
引用标准
没有内容
所属分类: 医药 卫生 劳动保护 卫生 公害病诊断标准